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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修正进口食品安全和标准法规
2020年10月23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No.1-1275/FSSAI/Import/2015号通告,发布《食品安全和标准法规(进口食品)》修正案。修正内容包括: (1)规定了进口食品口岸查验前,官方查验机构应告知进口商或其进口代理人查验时间和地点,进口商应到场并为官方查验和取样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补充规定了允许进口商重新协商查验时间,地点的权力,以及其未在约定的查验时间地点出现时,官方查验机构可以径行开箱查验; (2)补充规定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查验机构可以在完成目视检查和取样后,即可签发临时无异议证书,允许进口商将货物提离口岸并转入符合要求的储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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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布2018年进口食品管理计划
4月12日消息,韩国KFDA公布了2018年进口食品管理计划,将在通关和流通环节强化进口食品的监管。监管内容包括进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新进口食品监管和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服务。 进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方面,一是将通过问卷调研等方式,调研民众希望检查的进口食品品种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曾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食品的检查。17年抽检6310批次,18年将计划抽检6400批次;二是对曾出现过虚假申报等违规情况的企业开展检查,并将对进口食品网络销售、储藏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17年检查企业574家,18年计划检查企业701家。三是计划将扩大进口食品追溯体系中食品品种,将原有追溯食品种类(婴儿食品、保健功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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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宁波检验检疫局严守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底线
近年来,由于进口食品数量持续增长、国际供应链愈加复杂、新型业态迅猛发展、进口食品渠道来源繁杂,进口食品安全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埋下了不少质量安全隐患。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2017年,来自105个国家或地区,共计4万多批、货值近12亿美元的进口食品从宁波口岸入境,同比增长均达五成,主要品种为水产及其制品类、粮谷及其制品类、肉类、酒类、乳制品类等。为了守好进口食品安全底线,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宁波局一直在行动。 加强检验把关 作为进出口商品监管部门,宁波局立足检验检疫职能,加强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3个环节检验把关。 首先,在进口前加强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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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宁检验检疫局销毁一批不合格进口食品
1月24日,黑龙江东宁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批来自俄罗斯的谷物冲剂食品中检出洋甘菊、金丝桃两种禁止食用添加成分。这也是黑龙江口岸首次在进口预包装食品中一次性检出洋甘菊、金丝桃两种禁止食用添加成分。 洋甘菊是菊科植物,原产欧洲,又名罗马洋甘菊、德国洋甘菊,采摘后提炼的精油具有一定药用价值,可缓解发炎疼痛症状。金丝桃,属于温带植物,主要分布在我国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该植物加工后可入药治疗跌打损伤,减少患者痛感。由于两种植物均具有麻醉功效,我国法律禁止作为常规食材原料用于食品加工。目前,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东宁局工作人员在指定处理场对该批食品进行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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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检验检疫局去年查处多批次不合格进口食品
近日,笔者从江苏苏州检验检疫局获悉,2017年该局严格执行我国进口准入制度,先后共退运销毁65批次、重31.2吨不符合我国准入要求的进口食品。 为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苏州局多措并举,把握重点,全方位严密监管辖区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动植物源性食品的准入把关,重点审查生产国体系及产品是否经过风险评估、境外生产企业是否列入国家认监委注册名单,进出口商是否实施备案等;严格审核进口报检资料,加强对进口食品现场检验、核查货证。重点审核标签资料、检验检疫证书、检测报告等。详细检查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特别关注配料成分及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要求,外文标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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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布2017年韩国进口食品安全情况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KFDA)1月16日公布了2017年韩国进口食品安全情况。2017年,共检出进口食品不合格数量为67.23万件,其中57.9%为包装不合格、15.0%为保健功能食品不合格、7.9%为不在食品类别、6.5%为农林产品不合格,6.0%为畜产品不合格,5.5%为水产品不合格,1.3%为食品添加剂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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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决定对137家进口食品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137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48家、境外生产企业47家、境外出口商42家。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决定对上述137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被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进口食品质量,待满足《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按规定从名单中撤除。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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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发布2017年进口食品监测结果中期报告
2017年12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1222第2号通知,发布2017年进口食品监测指导计划监测指导结果中期报告,2017年4-9月共进口数量为122.50万件,进口重量约为1225.5万吨。对进口食品实施检查10.28万件,其中监控检查2.97万件,命令检查3.01万件,自主检查4.61万件,检出不合格384件,采取退运或销毁等措施。 对中国实施命令检查的情况如下:蔬菜中农残(异狄氏剂、毒死蜱、苯醚甲环唑、噻虫嗪、狄氏剂、4-氯苯氧乙酸、氯菊酯等)共检查1.14万件,检出不合格9件;双壳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共检查4174件,加工食品中甜蜜素共检查431件,鳗鱼和甲鱼中恩诺沙星、奥索利酸、磺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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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检验检疫局开启进口食品“一站式”通关
12月13日,江苏如皋检验检疫局完成了首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标志着如皋进口食品开启了“一站式”通关模式。据悉,首批进口食品为来自法国的葡萄酒,检验检疫人员提前介入,对进口商备案信息和葡萄酒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在检验现场核对标签内容等信息,当日即放行该批次货物。 据了解,以往如皋地区进口食品需要在南通完成检验检疫工作,客观上对进口食品的通关时效产生一定影响。针对该情况,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加强基层实验室建设,并抽调相关技术人才,使如皋口岸一线具备了进口食品检验监管能力。此次首批进口食品的顺利放行,标志着如皋进口食品开启了“一站式”通关模式。另据了解,如皋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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