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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闽质监〔2017〕174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2017〕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所有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具体企业名单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 二、工作任务 各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及时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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