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古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近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7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其中,柳市监处字〔2019〕B0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广西古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糖(规格型号:265克/瓶,生产日期:2019-05-06),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涉案食品进行出厂检验,违反了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p#分页标题#e#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柳市监处字〔2019〕B043号 | 广西古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广西古韵食品有限公司 | 91450221MA5KBPLX6B(1-1) #p#分页标题#e# | 农本帝 | 1.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糖(规格型号:265克/瓶,生产日期:2019-05-06),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2.当事人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涉案食品进行出厂检验,违反了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19年11月5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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