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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天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清泉州路分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沃尔玛(天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清泉州路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盐烧鲭鱼案的处罚决定书。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p#分页标题#e#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p#分页标题#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p#分页标题#e# | remarks | |
沃尔玛(天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清泉州路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盐烧鲭鱼 | 沃尔玛(天津)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清泉州路分店 | 91120000MA05KQR46P | 0 | 王毅兵 | 津市场监管武稽罚〔?2019?〕?9?号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盐烧鲭鱼 #p#分页标题#e# | 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 | 自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9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