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现将本机构所监管企业(或本企业)2025年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如下:
备注:1.上表披露的薪酬为企业负责人报告期内全部应发税前薪酬(不含当年实际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
2.任期考核未满的或未实行任期激励的不用填写任期激励收入(2023年-2025年)。
3.如有超高薪酬、亏损企业薪酬分配情况等应作出说明。
附件:附件 2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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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
编辑:刘宪银 审核:张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