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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家具等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

    关于启动家具等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和总局工作部署,总局执法督查司于2015在家电、洗涤用品、童装三个行业开展了“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并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1号店、唯品会等5家大型电商平台合作,通过“质检12365”网站和各在电商平台公开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有关信息,支持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得到市场认可,打击假冒伪劣。经过1年来的实践,各地质检部门对这项工作日益重视,积极按照总局部署推进落实,通过质量承诺引导消费,扶优治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承诺工作,根据总局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总局执法督查司决定进一步扩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涉及的产品范围,将儿童家具等7种家具产品纳入质量承诺范围(附件1:家具质量承诺标准和指标要求),并对家电质量承诺的产品品种和标准指标进行了调整(附件2:家电质量承诺标准和指标要求)。各地质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向当地政府报告此项工作,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并加强对“质量承诺”活动的宣传,动员辖区内有关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承诺。

    企业承诺要提交一式两份承诺书(附件3:质量承诺书样式),盖章寄送至企业所在地县(区)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质量承诺平台”运维单位(地址见附件3中“填表说明”部分),并登陆企业质量承诺信息录入平台(网址:qy.12365.gov.cn)录入承诺信息。企业对质量承诺标准和指标要求有修改建议或意见的,可提交书面材料寄送到“企业质量承诺平台”运维单位。我司将根据企业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质量承诺的标准和指标要求,不断优化信息化平台发布的内容。

    企业所在地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承诺企业加强执法检查。检查信息录入质量承诺企业执法检查的专用信息化平台(网址:zj.12365.gov.cn),以便总局执法督查司统一做好质量承诺信息公开工作。执法检查具体要求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的通知》(质检办执〔2015〕1193号)执行。

    附件:1.家具质量承诺标准和指标要求

    2.家电质量承诺标准和指标要求

    3.质量承诺书样式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

    2016年6月12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