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下最大气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下最大气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在全国质量管理工作暨质量提升现场交流会上的报告

    (2017年3月2日)

    黄 国 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质量管理工作暨质量提升现场交流会,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具体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新年度任务,研究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抓住机遇,找准切入点,紧紧围绕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服务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显著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作报告。

    一、2016年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回顾

    过去一年,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两委、总局各司局、直属挂靠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持下,我们与全国质量管理战线的同志们一起,齐心协力,砥砺前行,认真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质量宏观管理职能,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以建设质量强国为目标,质量发展政策逐步完善。我们着眼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创新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发展政策不断丰富完善。

    一是战略引领作用逐步显现。推动将“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设质量强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密切与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委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重大文件起草,主动推送质量政策资料,将“质量至上”作为基本原则写入国家服务经济创新发展大纲,联合发展改革委共同起草《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质量措施和职能空间不断拓展。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了质量强省、兴省战略,去年河北、江苏、广东、广西、云南、青海、兵团出台了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或意见,福建、安徽等地将质量强省战略写入党代会报告。质量强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去年新批准杭州、广州等10个示范城市,全国申请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数量达到144个,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总数达到23个。武汉市召开创建质量强市动员大会,强调“必须把质量发展放在核心位置”,深圳市将质量和标准元素全面融入城市建设,成为全国单位面积经济产出最高和万元GDP水耗能耗最低的城市。

    二是质量正向激励逐步形成。开展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对华为等9家单位及1名个人进行了表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出席大会并讲话。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晚间新闻》等栏目对颁奖大会进行了集中报道,人民日报等全国主流媒体播报1200余次、网络转载25000余条,在全国掀起了一股质量热潮。编制《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质量管理经验与事迹汇编》,协调媒体走进企业,刊登系列报道,展示获奖单位质量管理成效,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福建组织厦航举办3场共2000人参与的宣讲活动,山东组织海尔、海信等获奖企业分享质量管理做法。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天津、陕西、湖南、新疆等地对获奖单位给予资金奖励,江苏、河北、内蒙古、重庆、贵州等地在政府采购、税费优惠、便捷通关、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质量奖励制度的标杆引领和政策扶持示范效应不断扩大。

    三是政府质量考核不断强化。2014-2015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经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圈阅批示,向31个省(区、市)通报,同时抄送中组部、监察部并向社会公告,共有48名地方副省级以上领导对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作出批示。创新2015-2016年度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信息系统,定量指标由6项增加为9项,定性指标由51项缩减为40项,在实地核查环节引入“双随机”机制抽查18个省份,增加了对市、县考核证明材料的审核,对全国31个省(区、市)居民开展政府质量工作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从考核情况来看,地方党委政府对质量工作更加重视,有14位副省级以上领导出面参与考核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强调,加强质量建设,北京必须作示范、作表率;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强调,质量是城市的生命,要推进上海质量高地建设;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同志强调,要不断提升质量发展水平,构筑新的竞争优势,培育新的发展动力。全国31个省级政府建立实施了对市、县政府的质量工作专项考核,17个省将质量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甘肃、山东等地敢于担当,直面现实,拉开市县考核档次,考核的导向作用明显。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阶段的客观要求,也是同志们主动汇报、积极推动的成效体现。

    四是质量诚信建设稳步推进。深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归集超过26万家企业、118万条质量信用档案信息,指导河北、辽宁等地建立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初步建立国家库与省库数据交换更新机制。动员9966家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加强企业质量信用记录采集、运用,推动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四川、西藏等22个省(区、市)对2万余家企业实施了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332家企业纳入黑名单。推动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向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享40多万条信用数据。联合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26个部门签署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并与最高法、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药总局等签署了7个专项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五是质量统计分析作用显著。围绕质量竞争力、服务业质量、产品伤害监测、企业质量管理等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按季度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对历次分析报告均作出批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其中29个地区(含兵团)将分析报告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山东、湖南等26个地区(含兵团)对外发布报告。组织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专项统计,对北京、吉林、福建、河南、云南、宁夏6个地区,17个制造业行业大类、48个行业小类的4426个制造业企业进行调查,形成质量状况监测结果报告。实施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状况专项调查,对全国近4000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抽样调查,掌握企业质量状况,改进管理薄弱环节。开展2015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测评分析,形成《2015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分析报告》。质量统计分析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以质量社会共治为路径,质量发展环境正在形成。我们着眼于质量发展软环境建设,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共同抓质量,有力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和质量社会共治。

    一是抓住全国两会这一关键节点。围绕质量强国战略、质量品牌建设、质量促进立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等关乎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发布推送质量信息,通过各地质检部门争取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100余件。“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树平局长在部长通道、“两会e客厅”畅谈质量,刘新胜、傅军等一批委员代表就质量品牌等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新华社、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发表了“质量强国应成为13亿人的国家战略”等重要时评报道,从总理到部长,再到委员代表、新闻媒体,质量声音不绝于耳,质量金句层出不穷,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质量发展的热烈氛围。

    二是抓住质量大会这一有效载体。继承和发展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谋划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方案,稳步推进大会筹备工作。地方政府充分运用质量大会这一载体,宣示重视质量、抓好质量的决心。全国累计已有22个地区召开了地方质量大会,仅去年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12个地区召开全省质量会议,其中广东省质量大会是省委书记、省长同时出席,河北、福建、江苏、山东、河南、海南、贵州、云南8个地区也都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大会并讲话,地方党政一把手出席质量大会的比例逐年上升,去年达到75%,充分体现了质量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少数关键。开展质量培训,传播质量知识,强化质量意识。积极配合办公厅,服务总局主要领导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地方省委中心组做质量工作报告,中组部、国家行政学院、质检总局联合举办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专题研讨班,37位地方和有关部委省部级领导参加学习,引起质量共鸣。树平局长在中央党校大礼堂面向几千干部做质量讲座,反响热烈。面向地市级领导干部,联合中组部举办了“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专题研究班,在省部级质量强国战略研究班上套开厅局级干部研讨班,共计111位厅局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面向处级领导干部,联合总局干教中心举办了质量管理工作处长培训班。形成覆盖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质量培训链条。河北、黑龙江、安徽等地质监部门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质量培训班,广西每年组织地市领导干部质量培训,新疆兵团举办质量专题“兵团大讲堂”,3000多名兵团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质量成为了各地省委党校和行政学院的优选课程,质量发展深入人心。

    四是抓住多方共同参与这一结合点。我们注重加强与兄弟部委的协调配合,联合中宣部、教育部等29个部门共同制定实施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会同工信部、住建部等11个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我们注重发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在质量提升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了以“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6年“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增至42个,涵盖党、政、军、群、团等多个系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五省市联合开展了“质量月”长三角行动。51万家企业3300万名一线员工开展了QC小组、质量分析会等活动,查找质量安全隐患7.63万个,解决实际质量问题4.22万个,印发宣传资料750万份,形成同频共振、竞相绽放的推进态势。

    五是抓住国际合作这一交流平台。我们携大连、厦门、温州等地方质监部门和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参加第60届欧洲质量大会,学习国际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在闭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发出中国质量声音,展示中国质量发展成就。我们跟踪国际质量管理发展前沿,参加国际研讨合作,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参加品牌评价、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等国际标准会议,争取国际标准话语权,不断提升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

    (三)以质量品牌提升为重点,质量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我们按照总局党组部署要求,狠抓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释放质量“红利”。

    一是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我们坚持长短结合,制定发布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和质量品牌提升2016年行动计划。针对日用消费品、装备制造业、品牌建设等重要领域,联合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品牌引领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会同标准委制定了消费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专项规划。形成了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相互衔接、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机配合的质量品牌提升政策文件体系。

    二是培育质量品牌竞争优势。组织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对43个园区进行现场验收,23个园区获批准命名。全国累计申报示范园区403个,批准筹建225个,正式命名63个,打造了一批区域知名品牌。加快品牌评价国家标准制定,已申请7项国家标准立项,4项形成标准草案。发布2015年768个品牌、120个区域品牌的价值评价结果,编制《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调查报告》,初步测算统计区域品牌总价值达1.06万亿。贵州构建“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品牌培育机制,提升农产品品牌附加值。浙江打造“浙江制造”综合区域品牌,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其中仅“温岭水泵”产业,经过“浙江制造”对标达标培育,完成产品质量改善17项,利润同比增长近八成。

    三是完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推进汽车“三包”自我声明公开和第三方争议处理,起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第三方争议处理程序规范(试行)和责任争议处理指南,全国126家汽车生产企业备案公开了三包信息,涉及208个品牌、10940个车型。深入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建成覆盖17地的52家产品伤害监测医院网点,采集产品相关伤害信息12.8万例、回访调查1530例,发布婴儿学步车、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等10期消费预警,在央视专题播报“激光笔消费预警”信息。深化设备监理“放管服”改革,取消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核发,不断加快推进设备监理法规制度建设进程。

    四是制定服务质量提升措施。推动将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升级工程和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文件。质量品牌促进与激励机制、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等列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内容。发布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确定了公共服务、物流服务等9个重点领域,推出9项创新举措。组织开展2015年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首次将人寿保险和证券领域纳入监测范围,监测领域扩展到12类,监测结果专报得到了李克强、张高丽、王勇等国务院领导批示和圈阅。组织开展首轮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第二轮华东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覆盖华东、京津冀地区10省(市)136个城市(区),形成了2015年区域和各省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监测颗粒度首次达到市(区)层级。

    此外,我们积极推进质量基础建设,强化质量发展保障。开展了中国品牌发展战略、工业强基战略、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城市质量强度指数等研究工作,形成《中国品牌战略研究报告》、《城市质量发展报告》等成果。大力推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印发2016年行动计划,质量技术基础要素加速融合发展。上海出台技术基础发展和改革“十三五”规划,北京实施中关村检验检测认证基金方案,福建、山东、湖北、广西、甘肃等地打造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研发创新、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服务支撑。与此同时,我们不断加强质量管理队伍建设,总局和上海市政府合作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质量发展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在中航工业综合技术研究所设立质量与效益研究基地,将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纳入制造业人才发展指南。湖北、陕西等地与高校共建质量研究机构,安徽马鞍山市在全国地市级中率先组建了质量发展局。17个省份出台了本省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门规划或制度文件,24个省份举办98期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累计培训13375人次。

    过去一年,我们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展现了质量管理战线良好的政治素养。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真切感受到成绩来之不易。这既是总局党组正确领导和充分信任的结果,也是兄弟部门鼎力支持和科研单位主动支撑的结果,更是全国质量管理战线同志们团结奋斗、砥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质量管理司对同志们辛勤付出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关心和支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7年质量管理工作总体安排

    2017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关键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扎实推进之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了质量,将质量工作重要意义讲得更为透彻、更加具体明确,质量效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会议指出,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用质量优势对冲成本上升的劣势。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要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振兴制造业,要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涉及质量工作内容之多、要求之高,史无前例、无以复加。这些都是党中央、国务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形势,提出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和战略要求,为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对新时期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深受鼓舞,也深受触动。

    总局党组深刻指出,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检工作的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要从战略全局高度深刻领会,坚决完成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今年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下最大气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下最大气力优化质检技术服务、下最大气力加快质检关键改革。在部署抓全面提高质量工作时,特别强调要抓战略、抓共治、抓基础、抓升级,要找准发力点,牵住牛鼻子,打好组合拳。这为我们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指明了的前进方向。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总局部署上来,准确把握质量管理工作形势和任务,抢时间、抓机遇、主动干,在全面质量提升上当好排头兵、突击队,争取尽早把质量提升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深化“十二字方针”,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去年底,王勇国务委员到总局调研时指出,质量提升行动是一项非常明确的杀手锏,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最大抓手。要求尽快拿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把这项工作推动起来。树平局长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行了重点部署,强调全系统要将质量提升行动作为总任务、重头戏,从总局到各地质检部门都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挂帅牵头,务求实效。按照总局党组部署,办公厅和质量司正在牵头起草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质量提升行动作为今年质量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下最大气力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

    为了能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我们把这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质量提升。会前专门印发通知,请各地先行思考,拿出本地区质量提升的工作思路在会上交流,辽宁、四川、安徽、山西、武汉等省市的思考和措施,很有特色,值得借鉴。刚才,江苏、福建等地方的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我听后很受启发,相信大家也很有收获。希望大家结合实际,借鉴这些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本地区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各地要先行一步,抓紧部署推动,不等不靠,待总局质量提升方案下发后,需要完善的再对接完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靶心、精准施策;要坚持标杆引领,作好示范,放大效应;要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结合,以质量提升带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升,激发和提高企业抓质量、提效益、促发展的动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一是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各地要紧密围绕本地区主打产业、主打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一个一个行业摸底,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形成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和产业质量发展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一定避免坐而论道、空喊质量,一定要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抓出实效。在工作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质检内部数据资源统筹,将分布于质检系统内的监督抽查、检验检疫、执法打假等数据进行综合汇总、分析研判。我们在全国各地有500多家国家质检中心,大多是根据地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设立的,掌握着大量的一手质量数据资源,一定要把这些数据利用起来,发挥出它们的真正价值。另一方面要主动运用外部宏观经济数据,特别是要加强与地方发改、统计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合作,把他们的工作报告、统计公报和行业数据运用到质量提升改造中。在统计分析的内容上,我们也要寻求创新突破,不仅要对主打产业、主要产品的企业规模、市场份额、出口规模等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还要深挖数据,对主要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情况,产品可靠性、安全性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等进行比对分析,找出薄弱环节,组织会商会诊,精准提出产业质量提升的针对措施。

    二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要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掌握企业质量管理最新情况,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广泛组织开展质量比对、风险分析、成本控制等质量活动,探索“互联网+”时代质量管理新工具、新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特别要瞄准质量管理洼地,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活动,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将配套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范畴,推动全生产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协同提升。今年,我们将组织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活动,从中国质量奖和地方质量奖获奖企业中,遴选组建中央和地方宣讲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讲。各地要做好组织动员,让获奖企业积极参与这项活动,认真总结凝练好的经验做法,共享质量管理创新成果。要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分行业、分地区、有针对性的组织宣讲活动,让参加宣讲活动的企业都能找到一种适用于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都能掌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路径和办法,切实提高宣讲实效。要组织本地区获批质量强市创建的城市,召开一次质量提升动员会,举办一次质量提升论坛,组织一次质量标杆宣讲活动,做好典型示范,放大活动效应。

    三是打造中国质量品牌。品牌建设是质量提升的重要突破口。目前我们正联合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品牌发展长期规划,倡导设立“中国品牌日”。各地要抓好质量品牌建设,打造区域质量品牌。要以地区主导产业、创新型企业品牌培育为重点,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品牌扶持力度,培育一批高端自主品牌,带动行业集聚发展、快速发展。要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做强区域品牌,做大企业品牌,形成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互促互动的格局。要引导企业适应消费升级的方向,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增强品牌竞争力。要加大品牌培育、宣传、保护力度,举办特色品牌展示活动,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增强广大消费者购买国货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顶层设计,又要政策落地;既要做好部署,又要抓好落实。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就是要按照树平局长要求,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出征,靠前指挥,科学调度,重大方案亲自把关、重大活动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总局已经建立质量提升领导小组,由树平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专门抽调人员组建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组织保障水平。强化措施保障,就是要加大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投入力度,结合本地区质量提升实际需要,出台具体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制定促进本地区及有关行业质量提升的政策措施。尤其要注意做好上下衔接,避免步骤不清、措施不实,与实际脱节。狠抓工作落实,就是要将质量提升行动与解决突出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抓关键问题、抓实质内容、抓管用举措,加强质量提升行动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务求质量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喊响质量强国战略,着力营造质量提升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形势,抢抓质量发展机遇,在各种场合、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呼吁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具备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新年度,我们要乘势而上,继续喊响质量强国战略,凝聚更大的质量发展共识。

    一是办好中国质量(上海)大会。要做好大会筹备和组织工作,努力把中国质量大会打造成为“立足国内,放眼世界”的质量品牌。要利用好中国质量大会这一平台,对内宣传最新的质量政策措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引导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对外进一步彰显中国政府抓质量的决心,深化质量国际交流合作,争取国际质量竞争主动。我们打算在质量大会期间,举办中国质量发展成就展览,届时拟请各地制作本地质量发展展板,一同参加展出。各地也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召开本地区质量大会,特别是还没有召开过质量大会的地区,要借助中国质量(上海)大会东风,着力研究推进,争取全国各地质量大会全覆盖。已经召开过质量大会的地区,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结合中国质量(上海)大会新精神,适时组织召开新时期地方质量大会,对新形势下质量提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有条件的地区,要大胆探索创新地区质量大会模式,着力打造有影响力的地方质量大会交流平台;也要鼓励地市党委政府召开质量大会,向下延伸,拓展范围,推动质量强国、强省战略在基层喊响落实。

    二是加强战略实施的总体设计。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研究,挖掘质量强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与实体经济振兴之间的内在联系,强化战略实施的理论支撑和具体的路径设计。加快制定和完善战略实施配套政策,推动设立国家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资金引导下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要密切跟踪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文件工作进展,推动将质量内容质量元素纳入文件,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各地也要主动把质量工作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常联络、常沟通,畅通渠道,提高成效。我们注意到,全国有25个省份(含兵团)实施了质量强省战略,实现了从质量兴省到质量强省的战略调整。由“兴”到“强”,意味着质量工作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体现了质量发展的阶段更高、作用更大。我们希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地区,加快出台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文件,推动由质量兴省向质量强省转变,实现从质量强国到强省、再到强市强县的战略实施链条,全国上下一个战略、同向而行,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强国之路。

    三是推动全社会共建质量强国。质量关系社会的方方面面,建设质量强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做好质量强国建设的宣传动员,让质量强国、质量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让追求质量、崇尚卓越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质量培训,推动质量培训进省委党校、进行政学院,探索与上海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等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要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探索建立有利于工匠培养的职业教育制度,引导匠人苦练内功、精益求精,鼓励企业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把产品做精做细,打造一批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要开展质量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质量公园、质量展馆、质量长廊等质量文化宣传基地。开展好全国“质量月”活动,争取更多单位参与主办、更多企业参与活动,讲好质量故事、传播质量声音,激发全社会的质量热情。

    (三)创新质量制度措施,着力形成质量提升的强大推力。

    一是创新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首先,要加强横向拓展。密切联系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把医疗、教育等社会服务机构纳入中国质量奖评选范围,做好指标体系设计,完善评选程序;密切联系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优惠政策,放大质量奖效应。其次,要推动上下贯通。在现有中国质量奖基础上,鼓励和指导各地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出台配套的质量激励政策。第三,要做好前后衔接。质量奖评选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着力加强前期的宣传动员,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改进薄弱环节。要着力加强后期的总结推广,把获奖企业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总结凝练和宣传推广,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做好2015-2016年度考核收尾工作,尽快形成2015-2016年度考核报告上报国务院,及时公开考核结果。争取将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纳入国务院督查范畴,纳入中组部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加强对地方质量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探索建立考核监督委员会,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公平、公正。进一步优化考核流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适度增加反映宏观质量效益的定量考核指标,健全第三方质量评价机制,推动考核工作重心下移,促进质量效益型发展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是深化质量强市创建活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是地方推进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和抓手。要鼓励更多的城市开展争创工作,形成以城市质量发展带动整个地区质量提升的局面。深化质量强市创建,首先,要加强“城市发展质量指数”研究,对标ISO37120城市国际标准,全面升级创建指标体系,科学引导城市实现质量创新发展。其次,要加强对城市创建的工作指导,搭建城市创建交流平台,及时解决处理好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对强市创建从严要求、严格把关,成熟一个批准命名一个,宁缺毋滥。再次,要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创建效用,引导城市不仅仅是得块牌子、拿个荣誉,而是通过强市创建带动大质量机制建设,带动企业重视质量,带动各个领域质量协同提升,让广大市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四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继续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做好省级数据库系统的建设部署和推广工作。联合部分省区和协会开展信用评价试点,推进建立科学的评价模型和完备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并逐步扩展评价范围。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落实已签署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惩戒。加快《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善全国产品防伪溯源验证公共平台功能,做好产品防伪监督相关工作。

    五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设备监理制度改革,推进《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立法。开展设备监理服务“中国制造2025”战略研究,推动设备监理行业开展监理效果后评估研究。健全完善产品质量责任担保制度,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担保投诉数据平台,开展第三方争议处理和争议信息公开机制研究。探索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在产品“三包”、重大设备监理等领域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扩大产品伤害监测覆盖面,推进以医院监测、网络舆情、公众举报和消费投诉等信息为支撑的监测平台建设,定期发布产品伤害监测报告,实施产品伤害预警通报,落实产品伤害干预措施。

    六是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推动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优质服务规范,推动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加快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开展竞争性服务领域服务质量监测分析,扩大公共服务满意度监测覆盖范围,探索构建区域、省、市三级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开展重点服务行业质量提升,在旅游服务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标杆和标杆培育试点单位遴选,扩大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范围。在物流服务领域,联合发改、铁路、民航等相关部委出台物流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意见,分行业遴选和公布一批服务标杆,总结优秀服务模式和质量管理经验,进行标杆比对,实施改进与赶超。鼓励企业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做出质量责任首负承诺。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着力构筑质量提升的坚实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质量法治建设。以法律的形式巩固质量政策措施,形成多方参与的质量促进新模式。要加快质量促进立法,争取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论证项目。鼓励有立法权的地方开展质量促进立法探索,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实践基础。要结合全国人大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将质量提升政策纳入产品质量法范畴,以质量发展减轻质量监管的压力。推进《国家质量奖励条例》《产品防伪管理办法》《服务业质量监测管理办法》《重大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制修订。

    二是推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综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推进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融合,打造“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全方位服务,提升质量竞争力。坚持试点引领,总结地方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各地要紧密围绕地方支柱产品和新兴产业,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出质量技术基础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基础和引领作用。

    三是优化宏观质量统计分析。以质量竞争力指数、全要素生产率、产品伤害监测率为重点,探索建立反映质量发展水平的“质量GDP”统计指标体系,并推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实施产品质量合格率、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和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调查,加强质量状况分析,深挖微观产品质量和宏观经济质量的内在联系,针对群众不满意的短板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提高分析报告的可读性和含金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制定质量发展白皮书,发布地区质量状况报告。

    四是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质量水平能不能搞上去,质量人才是关键。要大力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决策者、管理人员、产业工人的质量素养和职业精神。要把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开展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推动建立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制度。鼓励和引导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培养一批重视质量管理的企业家。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建立质量发展研究机构,加强质量专业学科建设,形成教育机构、企业、社会合力培养质量人才的新模式。

    同志们,我们正在迈向质量时代的进程之中,也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质量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抓住机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推进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