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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业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

    质检通函〔2018〕137号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现将《海关总署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署改发〔2018〕40号)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关业务司

    2018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通关司,存档(2)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