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未来 构建数字校园评估标准
从2016年开始,专家团队和项目组对已有数字校园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在研究全国15个市数字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又对成都市不同层次区县共60所中小学进行实地调研分析——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指出:学校信息化能力建设是国家教育信息化的主阵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基础与能力建设,创造教育信息化环境是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任务。教育部也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列为重点任务。我国各省市纷纷制定了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实现国家提出的“全面推动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要求。“三通两平台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等项目不断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也逐渐进入校园,极大地带动数字化校园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在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引导下,数字化校园建设正在蓬勃发展,在发挥其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模式创新、带动素质教育发展等效益的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区域发展不平衡、数字鸿沟大、投入高效益低等问题。目前各层次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状况如何,怎样合理配置现有的信息化教学资源,如何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等成为了最棘手的问题。
科学全面的评估是基础,依据实证数据来科学规划和制定精准有效的政策是保障。但目前我国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领域正从初期的自主设计建设阶段逐渐转向基于标准建设的发展阶段,各地都在构建数字校园建设指南和标准,但目前还缺乏评价导向,没有较完善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质量评估框架和方法,影响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重投入、轻产出”“重硬环境、轻软环境建设”“重物的投入,轻人的培养”等不良现象,也导致了设备的浪费和闲置。
突出创新性和科学性,多视角看待关键环节
为探索适合成都市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评估标准,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教育测量与评价专业委员会成立专家团队和项目组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2016年开始,专家团队和项目组对已有数字校园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在研究全国15个市数字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又对成都市不同层次区县共60所中小学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并将已有文献研究数据与实地考察和调研的数据相结合进行量化和质性分析,全面分析和掌握数字校园建设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数字校园评估的关键核心因素。
根据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突出创新应用的特点,专家组和研究团队最终确定了“四维多类两级”的《成都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标准》。
所谓“四维”,是指将整体评估标准分为4个维度,即:基础支撑环境、应用能力水平、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与保障。“多类”是指在每一个维度之下,存在多个具体类别。所谓“两级”是指,在每个类别之下,又专门设有“基础指标”和“扩展指标”。
维度一:基础支撑环境。基础支撑环境是“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基础和外显形式,该维度下的类别有12个,主要是为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提供信息化环境支撑。12个类别是:网络环境、教室多媒体系统、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系统、直(录)播系统、远程互动系统或视频会议系统、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系统、校园安防系统、数字校园文化展示系统、创新实验室、电子学生证(一卡通)、校园网站及门户系统。
维度二:应用能力水平。数字化应用能力是体现数字校园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效的重要标志,重点关注学生、教师和学校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以及信息化创新应用成果。该维度下的类别有:教师信息化素养、学生信息化素养、课题研究及成果。
维度三: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分为形成数字资源建设应用体系、利用远程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建设资源学习平台三大类。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优质资源的教学应用是“数字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维度四:可持续发展机制与保障。“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持续推进和创新发展离不开机制、体制的创新与保障,是建设的首要任务,务必做好顶层设计。本标准要求学校从组织机构、信息化团队建设、数字校园建设应用规划、信息化领导力、评估考核相关机制、经费投入、信息化培训、机制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