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767号建议的答复
国质检科函〔2017〕305号签发人:李元平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767号建议的答复
江西代表团:
你团提出的关于在江西筹建国家油茶产品质检中心的建议(第17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情况
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是由质检总局批准,依托质检系统高水平检测机构建设的,主要承担检验检测、科研创新、标准制修订和综合服务等功能,在支撑政府部门履职把关和产品质量提升,为产业发展提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国家质检中心在更好发挥作用的同时做大做强,根据规定国家质检中心需建设在相关产业聚集区,且需具备必要的技术基础等条件。为保证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质量,质检总局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规范了国家质检中心从申报、批准筹建、建设、验收成立以及后续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近期,质检总局正在研究加强和改进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以优化完善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布局,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动态监督管理,推进国家质检中心创新发展,更好的发挥国家质检中心作用。
二、关于江西申请筹建国家油茶产品质检中心
质检总局支持赣州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提升相应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收到江西省质监局筹建国家油茶产品质检中心的申请后,我们已经按照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规定进行了材料形式审查,并根据形式审查意见,指导申报单位从检验检测资源合理布局、产业规模确定和技术能力提升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完善。待江西相关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质检总局将及时启动后续工作。
感谢你们对质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为质检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质检总局科技司(010)82262054
质检总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