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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标准化法》宣贯培训班

    作者: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18-01-15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宣传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通知》(国质检法〔2017〕487号)和《中国标准化协会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我协会定于2018年3月在天津举办“新标准化法普法教育及相关法规宣贯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修订《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与解读;

    2.《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解读;

    3.研讨、答疑与交流。

    二、参加对象

    各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人员、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专兼职人员。

    三、授课专家

    相关领域标准化权威专家。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16日 15日报到 地点:天津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9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证书费)。住宿费用自理。

    六、优惠措施

    1.已取得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化技能高端人才》证书的标准化人员免培训费(含原《企业标准化师》)。

    2. 会员单位按照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执行:

    副理事长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3人次;

    常务理事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2人次;

    理事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1人次;

    A类团体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享受1人次8折优惠;

    B类团体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享受1人次8.5折优惠。七、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标准化协会统一印制的《标准化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八、报名方法

    请按如下联系方式自愿报名参加,开班前一周下发正式报到通知。如需了解更多中国标准化协会培训信息,请加入培训部QQ群:180639511进行咨询。

    单 位:中国标准化协会培训部

    电 话:(010)68487756

    传 真:(010)68487118

    联系人:王喆

    Email: wz@china-cas.org

    附 件:报名回执表

    附件1: 3.15-16天津标准化法培训文件.pdf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