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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2
    来源:

    12月1日,安徽省政府印发改革方案,改革主要内容是将耐火材料、化肥等6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由省质监局委托给设区市质监部门;对省、市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17类产品实行先证后核、现场发证,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合格报告并作出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先领取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获证流程简化为申请、受理、发证3个环节。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