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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山西、上海、广东等局发挥督察作用促进通关效率的提升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督察内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

    总局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河北、山西、上海、广东等局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对照总局有关情况通报要求,针对检验检疫流程时长规定落实情况部署开展专项督察,促进通关效率的提升。

    河北检验检疫局业务督察和通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一是加大对超流程单证的梳理力度,对照检查分析影响各类货物流程时长的各个环节和因素,尤其关注大宗货物的流程时长,着重查找内部影响因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二是建立预警和定期通报制度,省局按月对分支机构流程时长数据进行通报,分支机构每周对流程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开展现场督导,对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逐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有关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四是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检验检疫流程时限、e-CIQ操作等业务培训,在省局组建审单中心。整合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探索运用无人机等智能技术装备协助执法,提高现场查验工作效率。

    山西检验检疫局针对总局流程时长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通关效率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根据总局最新规定,修订了《山西检验检疫局流程时长管理办法》,进一步量化各环节流程时限。二是加强日常督察。对流程时长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每月公布流程时长情况;结合重点、大宗商品集中开展阶段性督察,点对点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与口岸局的沟通,解决主辅施检不同步等问题,加强报检、施检、实验室检测、出证、归档等各环节的协作配合。

    上海检验检疫局采取“督巡”结合的模式对流程时长等业务工作开展督察。利用监审与业务督察属于同一部门的特点,将业务督察与巡察相结合,在对分支机构进行巡察的同时,对流程时长等业务工作进行督察,发挥巡察在业务督察过程中的警示威慑作用,达到了两手抓、两促进的目的。通过对分支局的“督巡”,排查了有关业务工作风险;同时重点对报检受理、通关放行、签证放行、归档等流程以及时限的符合性进行了检查,发现了施检环节与签证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被“督巡”的单位高度重视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压缩流程时长、提高通关效率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广东检验检疫局将流程时长纳入常态化业务督察范围,围绕流程时限的符合性、检验检疫监管的有效性以及数据的真实性,组织相关业务管理处室共同对下属分支机构开展流程时长督察。通过督察,提高了分支机构对检验检疫流程时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服务意识,促进了各流程环节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了通关效率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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