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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首批10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业
    发布时间:2017-12-12
    来源:

    2017年11月17日,在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的矿泉水、松茸、灵芝、唐卡及青稞酒等10个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党的十八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和中央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砥砺奋进,谱写了西藏发展的新篇章。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是国家质检总局为扩大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所采取的重要制度,生态原产地保护是以国家公信力作保证的国家品牌。两者都是促进外贸转型、破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需要,是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增强消费信心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西藏自治区自产产品出口、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与自治区工信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优中选优,以特色明显、重点突出、生态效益好、覆盖区域广为原则,从有意向的47家企业中精选10家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企业及产品作为首批推荐上报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从支持西藏产业发展的角度给予了特殊扶持政策,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作为对口支援单位免收了所有评审费。

    西藏,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内与新疆、青海、四川、云南四省区相连外与印度、不丹、尼泊尔、缅甸接壤,面积12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边境线长4000多公里。全区2地5市,74个县区,人口330万,被称为“世界屋脊”、雪域高原,“地球上最后一块净土”。

    未来,西藏自治区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从政策制定、标准攻关、品牌扶持等角度全面支持自治区企业发展,服务企业创品牌、提品质、增品种,让更多优势产品走出西藏、走向世界。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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