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不我待 推动质量提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纲领性文件,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要抓紧行动起来,为质量提升而战,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务求实效的责任感,推动质量提升。
一、深入学习《指导意见》精神实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坚持问题导向,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破解一系列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准确把握质量发展规律和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要准确把握质量第一价值导向的精神实质。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适应经济发展内在规律,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抓住了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从国际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把抓质量上升到战略层面,实现经济社会转型。《指导意见》提出“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释放了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推动我国进入质量时代的强烈信号,为我们抓好质量工作找准了定位,明确了方向。
要深刻理解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是质量提升的根本保证。质量提升工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国家兴衰成败、百姓健康安全、生活幸福的政治问题,是党的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充分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抓质量工作上强烈的担当意识。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指导意见》落实质量提升职责。
要充分认识改革创新是实现质量提升的根本途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市场经济大环境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逻辑下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求政府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定目标、抓环境、搭平台,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质量提升方法路径,下最大气力改革创新,突破制约质量提升的瓶颈。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指导意见》落地
近年来,江苏检验检疫局突出质量供给、严守安全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这些实践为落实《指导意见》打下基础,江苏局将结合“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突出党管质量有新机制、质量基础设施有新跨越、质量环境有新气象、质量监管有新突破和质量研究有新成果,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推江苏质量强省建设。
党管质量有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对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各级党组织统领质量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履行领导质量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全面提升党组抓质量制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完善抓质量提升工作机制。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跨越。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建设具有公信力的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省检验检测资源,推动建成1-2个检验检测认证集聚区。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体系,打造全省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互联网+质量服务”公共平台,在智能便捷、公平可及方面下功夫,推进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和设施设备向社会共享开放。
质量环境改善有新气象。把营造良好质量发展环境作为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途径,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密切协作,营造质量环境、培育质量文化、塑造质量形象,铸造质量品牌。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信用结果运用。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将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结果评价纳入地方质量奖、江苏名牌等奖项评选指标。
质量监管有新突破。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确保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为实现全面质量监管探路。探索风险更可控、监管更高效、过程更透明、执法更精准的菜单式执法新模式。建立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开展质量状况监测,力争形成覆盖江苏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选取消费者高度关注的若干类进口消费品,探索相关检验检测数据权威发布的形式和做法。
质量研究有新成果。围绕质量提升做文章,着力打造江苏检验检疫智库,开展质量提升领域相关研究。利用政研课题平台,力争在进出口商品质量指数、出口品牌提升、示范区贡献度、质量服务、菜单式执法等领域取得成果,为质量提升做好理论储备。(江苏检验检疫局 陈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