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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作者:凤凰网
    发布时间:2017-10-12
    来源:

    原标题: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薪酬直追一线城市的诚意

      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 李佳 通讯员 武招才)薪酬水平是大学生选择就业城市和工作岗位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武汉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直面该问题,展现出建设“大学生最友好城市”的最大诚意。

      今年7月,市招才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包括“收入”在内的专题进行调研发现,南京市大学毕业生的实际薪酬水平与一线城市和部分同类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综合考虑了武汉经济发展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大学毕业生实际薪酬水平、城市生活成本、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经过科学测算并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出台。

      长江日报记者留意到,相关部门除调研就业者,还调查了用人单位——70家企业(大中型企业29家,小微企业41家),该标准获得了普遍认可。

      接下来,武汉将倡议推动用人单位积极执行最低年薪标准,并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作出表率。据市工商联、市总工会了解,一批骨干民企和知名外企也会带头响应武汉市委市政府的倡议,积极为大学毕业生提高薪酬水平。同时积极加大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作力度。在劳动合同中突出有关薪酬水平的条款,增加用人单位对员工给付薪酬的约束力。

      【政策】远高全市最低标准

      调查显示,受教育程度直接影响高校毕业生的薪酬水平。此次新政确定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为:大学专科生4万元、大学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大学生最低年薪标准是指导性标准,用人单位可根据大学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给予合理的薪酬。此次出台的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总体水平在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同时远高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中,大学专科生年薪是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近2倍,博士研究生达到近4倍。

      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的最低年薪项目包括每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和奖金等货币化收入。上述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

      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随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发布。

      【解读】“新一线”城市掀起人才争夺战

      今年4月,凤凰卫视《问答神州》栏目组来汉,主持人吴小莉与80后创业者、斗鱼直播联合创始人张文明交谈武汉创业环境时,张文明直言,武汉企业待遇低,长期以来并不是大学毕业生的首选。

      武汉是中部六省最大的城市,有着最发达的商业,物价几乎接近一线城市水平。 7月调研中,武汉相关部门直面问题:与国内一线城市相比,武汉高校毕业生实际薪酬水平差距较大,与部分副省级和省会城市相比,竞争力和吸引力也不强。

      制定出台合理的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将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在全社会营造爱才、引才、重才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对武汉城市的认同感,吸引到更多高端就业者,形成人才-企业良性循环,在“新一线”城市人才争夺战中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

      【问答】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适用于在武汉地区初次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专科生、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责编: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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