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委会第七综合督查组赴黔南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9月5日—9月8日,贵州省质监局副局长徐国骏率贵州省安委会第七综合督查组赴黔南州长顺县、惠水县、贵定县、龙里县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州、县、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抽查当地安委会、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资料,到企业进行现场是滴查看等方式,检查了黔南州4个县、1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贵定县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竹林沟锌矿,要求当地相关部门责令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督查组认为,黔南州、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对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大检查工作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召开会议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政府及各行业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方案有序推进,并结合实际对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况进行督查,取缔或关闭了一批违法企业,处罚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督查组同时也指出黔南州安全大检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进度和质量不平衡,存在州、县工作力度强、质量高,乡镇、行业工作质量层层递减的情况。二是工作资料归档不完善,个别行业工作方案没有针对性。三是管理高效的大型企业完成已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迎检资料较为齐全;个别私企由于人员素质、管理不规范等原因,相关检查资料不完善、不规范。
督查组要求,一是建议由黔南州安委办牵头,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对前期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梳理、再细化,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工作进度,完善工作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资料,完善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安全隐患台帐。三是强化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在前期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以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