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林业"标准地"建设 激活林地资源高效利用新动能
浙江省林业局近日印发《浙江省关于开展林业"标准地"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用地"双向供给"模式,旨在推动林地资源高效利用、提升亩均产出效益,持续带动村集体与农民增收。
林业"标准地"的内涵与边界
《意见》明确,林业"标准地"是依托林业资源,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权益及完成林地规模化流转的基础上,通过设置控制性指标、统一建设基础设施(路水电房等),实现社会资本"拎包入住"的林业发展用地。其范畴涵盖规模化经营性林地、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及必要建设用地,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要求,并完成区域评估。同时严格限定禁止性用途: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多维度指标体系构建标准框架
《意见》从林业功能定位、经营模式和市场需求出发,构建包含基础指标、招引指标、经济指标和共富指标的控制性指标体系,推动林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与顺畅流动。通过建立与绿色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林业生产关系,激活集体林业产业链循环,全面提升林业综合效益。
标准化建设路径与实施要求
在建设实施层面,《意见》提出"科学选地—连片流转—规范招引—基础建设—监管服务"的全流程要求:
经营主体需依据实际需求设定招引指标区间,公开发布地块信息;
招引单位负责意向主体审查与对接,最终由用地取得者与招引单位签订林权流转合同及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控制性指标约定。
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浙江正探索以标准化手段破解林地碎片化难题,为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领域)提供要素保障,推动生态价值转化与乡村共富目标协同实现。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网址:https://www.forestry.gov.cn/lyj/1/dfdt/20250527/626668.html
编辑:刘宪银 审核:张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