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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布食品安全标准,怎样影响你我生活?

    作者:中国标准化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中国标准化
    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引领健康消费新趋势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磅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166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2万多项指标、340余种食品类别。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宫国强介绍,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规范、检验方法四大类标准相互衔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覆盖、各环节规范,守护不同人群饮食安全。这些新标准的落地,将为消费者带来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

    落实“三减”计划,助力健康生活

    家住北京丰台区的宋燕女士在选购食品时,总是格外留意配料表中的含糖量,优先选择低糖或无糖产品。“现在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不断上升,我就想着尽量少给孩子吃容易长胖的食品。”宋燕道出了众多家长的共同担忧。当下,肥胖等慢性病高发已成为我国公共卫生防控的重点与难点,而高盐、高糖、高脂等食物的过量摄入,正是诱发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

    为倡导“减盐、减油、减糖”的健康生活方式,降低相关疾病发生率,此次新标准在营养成分表方面做出重要调整,将强制性标示内容从原有的“1+4”拓展为“1+6”,即在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基础上,新增饱和脂肪(酸)和糖两项内容。

    “儿童青少年时期是口味形成的关键阶段,从小培养健康饮食理念至关重要。”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指出,本次标准修订明确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旨在引导孩子们正确认识盐油糖对健康的影响。

    读懂食品标签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真实属性的关键。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锋表示:“通过配料表,我们能知晓食品中每一种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借助营养标签,可全面掌握食品的营养信息。”他还建议消费者主动学习食品标签知识,科学选择食品,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与健康素养,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规范行业乱象,杜绝消费误导

    “不少食品企业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抵触食品添加剂的心理,用‘不添加’‘零添加’等标识吸引消费者,这不仅误导大众,还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行业造成污名化。”阮光锋直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室副主任于航宇解释,“不添加”仅仅是对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最终所含配料或成分的实际含量并无直接关联。例如,某果汁饮料标注“不添加蔗糖”,但蔗糖只是糖类的一种,果汁本身就富含糖分,此类声称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不含糖。还有些含糖饮料宣称“不添加某种甜味剂”,实则可能使用其他甜味剂替代,同样具有误导性。

    食品标签的核心功能是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本质。于航宇强调,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预包装食品禁止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标识误导消费者;对于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允许添加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也不得使用“无”“不含”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这一举措旨在引导消费者理性看待食品宣传用语,科学选购食品。

    钟凯进一步解释,许多食品添加剂本身就天然存在于食品中,像水果中的柠檬酸、泡菜里的硝酸盐、肉类中的磷酸盐等。商家宣称的“零添加”,往往只是没有额外添加,并非食品中真的不含相关成分。事实上,多数食品生产难以完全脱离食品添加剂。禁用“零添加”等表述,就是要推动食品行业将研发重心转向工艺创新和营养升级,而非在无实质意义的宣传上恶性竞争。

    此外,新标准还强化了定量标示要求,规定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示含量。同时,创新性推出数字标签,消费者只需用手机扫描食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就能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功能,轻松获取食品信息,彻底解决字体小、难看清等问题。

    优化日期标示,减少食物浪费

    北京海淀区居民张莹在购物时,对商品生产日期十分关注:“我去超市采购的频率不高,每次都会囤一些生产日期较近的食品,还会定期按保质期清理冰箱。但很多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位置不固定,有的不好找、看不清,计算保质期也很麻烦。”

    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切实回应了消费者的这一诉求。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同时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让保质期信息一目了然;还规定在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主要展示面设置独立区域,专门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若独立区域不在主要展示面,需在主要展示面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进行指引,方便消费者查找。为解决保质期“看不清”的问题,标准明确要求使用白底黑字等颜色对比鲜明的形式标注相关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新增“消费保存期”推荐性条款,旨在减少食物浪费。于航宇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此次标准与国际接轨,允许食品生产者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消费保存期长于保质期,在该期限内,食品安全性有保障。消费者若未在保质期内吃完食品,可在消费保存期继续食用,从而有效减少食物浪费。”他特别提醒,一定要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不当贮存会缩短保质期,影响食品安全与质量。

    此次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里程碑。从健康饮食引导、消费市场规范到减少食物浪费,这些标准全方位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也将推动食品行业朝着更健康、更规范、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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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宪银  审核:张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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