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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作者:中国标准化
    发布时间:2025-04-14
    来源:中国标准化
    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推动高中教育标准化发展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正式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旨在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办学质量,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该《标准》共分为10个章节,涵盖总则、学校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校舍建筑标准、装备条件标准、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附则等52条内容,为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提供了全面且细致的规范指引。

    《标准》适用范围覆盖海南省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普通高中部。对于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必须严格遵循不低于标准要求的准则,而对于已建学校,若未达到《标准》要求,则需参照此标准积极开展改建、扩建工作,逐步实现达标。这一举措将有力促进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条件上向标准化靠拢,缩小校际差距。

    在学校规模设置方面,《标准》有着明确且合理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需紧密结合服务的人口数量,充分考量教育质量与管理效率等关键因素,科学合理地设定学校规模。具体而言,学校高中的办学规模宜保持在12至60个班,每班学生数宜控制在50人以内,绝对不得超过56人。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这一标准化要求,有助于确保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教学服务,避免因规模过大而导致管理与教学质量下滑。

    校舍建筑标准进一步彰显了《标准》的细致与严格。其中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平方米(不含学生宿舍)。对于寄宿制学校,还需依据实际需求增加建筑面积,以保障学生有舒适的居住环境,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生。这一标准从硬件设施层面,为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教育教学设备的标准化配备同样是《标准》的重要内容。课桌椅作为学生日常学习的必备工具,《标准》特别要求应为可升降式,能够根据学生身高进行灵活调整,以此促进学生骨骼健康生长并有效保护视力,同时确保每生一桌一椅。在信息技术教育方面,对学生计算机拥有量也制定了明确标准,至少达到生机比8∶1,切实保证学生上课人手一机;而教师办公、备课用计算机同样需满足教学教研需求,按照师机比1∶1进行配备。这些设备标准的设定,将推动教育教学过程的现代化与科学化,助力学生更好地适应信息时代的学习要求。

    师资队伍建设在《标准》中占据重要地位。各市县需在核定的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统筹调配高中教职工编制,以契合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的现实需要。此外,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标准》明确规定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于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则应适当增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充分满足不同办学模式下学生的心理健康需求。

    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出台,是推动海南省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后续,教育部门将加大对各学校落实《标准》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力度,确保各学校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办学,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为海南学子提供更为优质的高中教育资源。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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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宪银  审核:张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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