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公布 提高网络交易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旨在推动构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统一退出机制、统一数据报送标准”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
在当前的网络交易格局中,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涵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登记主体,以及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零星小额交易等依法免予登记的自然人主体(即自然人网店)。据了解,自然人网店数量庞大,约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57%,不仅是活跃平台经济的关键力量,也是培育新生经营主体的重要来源,在稳增长、促消费、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各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标准缺乏统一规范,导致自然人网店经营状况参差不齐,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问题屡见不鲜,已然成为网络交易乱象的重灾区。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制约了自然人网店自身的发展壮大,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造成了极大挑战,进而影响了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管理规范》紧密围绕自然人网店监管与发展的关键问题,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以及平台经济的独特特点和经营主体的自主经营权。一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落实,大大增强了法律规则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另一方面,积极总结提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管理自然人网店过程中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平台协议规则和管理举措,并将其上升为标准规范。
在具体内容方面,《管理规范》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自然人网店平台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入驻环节,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清晰界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采集信息的范围,有效简化了自然人网店的市场准入流程。运营环节,详细规定了平台对自然人网店运营检查、网店展示、信息公示、消费者投诉、合规管理、权利救济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有力督促自然人网店依法依规经营。退出环节,进一步细化落实法定信息公示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数据报送环节,明确了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信息记录保存要求,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具体标准,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筑牢了数据根基。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规范》属于自愿性、推荐性行业标准,并未增设强制性义务。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力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对平台内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效能;同时,也有助于督促自然人网店规范经营行为,实现健康有序发展。此外,对于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管理规范》都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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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宪银 审核:张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