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主播认定标准公布
《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团体标准发布,设定职业主播新标准
3月19日,《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这一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网络主播行业的职业化发展,提升主播的职业素养,并为行业提供一套科学、系统的能力评价标准。
根据新标准,成为“职业主播”的认定条件明确规定:月均开播30小时以上,或将直播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主播可被认定为职业主播。通过这一标准的设立,将促进网络主播行业的规范化,推动直播行业向更加专业、成熟的方向发展。
建立阶梯式培养体系,提升主播职业技能
新标准同时提出了建立阶梯式培养体系的要求,为主播提供更加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通过不同的能力层级划分,主播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获得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从而提升整体职业素质与业务能力。这一举措不仅能帮助主播提升直播内容质量,也能在行业中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进一步促进直播产业的健康成长。
一票否决机制与未成年人保护
此外,为确保行业的良性发展,标准还建立了一项“一票否决机制”。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人员,将无法参与职业主播的评价或晋级,防止不法行为的渗透。与此同时,标准特别强调了未成年人保护和诚信记录的考评,确保直播行业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同时,能够维持公正、透明的评价体系。
此次《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团体标准的发布,不仅为直播行业树立了清晰的职业标准,也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南充政法
网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27068600759327223&wfr=spider&for=pc
编辑:刘宪银 审核:张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