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2019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论坛第二届无人机应用与管控技术发展论坛”在苏州成功召开,论坛围绕无人机产业发展应用及无人机管控技术等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蒋艳书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侯建仁副巡视员,装备工业司原副巡视员石靖敏等相关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中国科学院无人机应用与管控研究中心、深圳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中国移动(成都)产业研究院、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民航空管工程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测绘科学研究...查看详情>>
央广网义乌8月1日消息(记者张国亮)浙江省义乌市委、市政府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义乌标准城市建设规划(2019-2025年)》,义乌“标准城市”建设进入全新阶段,将开展7大领域的33个工程、89项任务。 义乌市市长王健表示,建设标准城市,就是将标准作为一种城市治理工具,全面、持续、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塑造义乌经济社会发展最佳实践与最佳秩序,最终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为加强“标准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全面性和科学性,2018年4月始,义乌市委、市政府组织研究团队深入调研全市重点企业、行业协会、镇街、部门等70余家单位,召开了20多次专...查看详情>>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日讯(记者韩秉志)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应研究确定合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 意见提出,各地要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现行补贴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费支出以及因残疾额外增加的衣食住行等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予以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有条件...查看详情>>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实现保障药品流通监管水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服务机构基本要求》《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本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附电子版)。 联系人:张栋 联系电话:0351-8383546 电子邮箱:shxfdascc@163.com 附件:1、山西省药品流通监管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 2、《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服务机构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3、《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查看详情>>
关于废止有关食品地方标准的公告 豫卫公告〔2019〕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河南省地方标准调味面制食品》(DB41/T 515-2007)。 特此公告。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查看详情>>
一、背景情况 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种规模的燃气表产品以及配套设备生产厂家已达到200多家,排名前10位的燃气表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约为80%。国内燃气表技术和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和国际市场都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我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膜式燃气表生产国和出口国。 现今,国内多数燃气表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及检测单位主要依据GB/T 6968-2011《膜式燃气表》,及建设部的行业标准CJ/T 112—2008《IC卡家用膜式燃气表》,JJG 577-201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膜式燃气表》对燃气表进行生产和检测,JJF 1354-2012《膜式燃气表形式评价大纲》、JJF 1399-2013《膜式燃气表生产许可考核...查看详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厅科〔2018〕3 号文要求,由全国弹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安徽红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的行标《空气弹簧 缸体》(2018-0253T-AH)和《空气弹簧 盖板》(2018-0252T-AH),项目将于 2020年完成。 按弹簧标委会程序,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已完成了工作组组建、调研、分析等基础工作,于 2018 年 11 月召开了标准制定工作组会议,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标委会委员及社会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及有关专家认真审阅,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制定标准至关重要,标准制定工作组将根据意见完善标准,请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查看详情>>
食品标准作为技术规范要求,在发证许可、日常监管、抽检监测、隐患排查、风险交流等领域都会加以应用,而食品标准体系较为复杂,各类别食品标准并非孤立存在,是相互关联和互为补充的,相互之间也是可借鉴和引用的。 因此,如何科学正确地理解和使用食品标准,理清各标准之间的衔接关联是一大学问。本文主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谈一谈食品标准使用中的各类别标准效力和执行问题,便于读者更好地掌握和使用食品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推荐性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是最低要求。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推荐性标准如果没有在产品上标注,不能强制执行;推荐性标准如果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