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重新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7年11月13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235296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7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20i、325i、320Li、328Li、335Li及X1车辆,共计28676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12月9日至2012年12月2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20i、130i、316i、320i、325i、330i、335i、X1、X3、X5、X6、M3及M6车辆,共计2066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