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吸尘器(扫地机器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5个省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吸尘器(扫地机器人)产品,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7-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吸尘器(扫地机器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查看详情>>